广东省首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本月21日报名
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,广东省首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进行。深圳市考生可于4月21日至26日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摄像。
深圳市招办负责人介绍,本次学业水平考试,与多年以前举行的会考有不同之处。
一、按广东省将于2010年实行的高考改革《调整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与高考录取适度挂钩,分层次作为高校录取的必要条件。如: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如下:
(1)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: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,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;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,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。
(2)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(含第二批A类、B类院校)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: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,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;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,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。
(3)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(含第三批A类、B类院校)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: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,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;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,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。
(4)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:考生必须参加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,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。
(5)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: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,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。
(6)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,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。
(7)普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在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要求的基础上,可自主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录取标准,但需要报省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二、学业水平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,可设置选做题。各科卷面满分值100分。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,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以后每次考试结束,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同学科年度间的等值处理后,再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。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: 100分-85分为A级,84分-70分为B级,69分-50分为C级,49分-25分为D级,24分(含)以下不给等级、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。
三、按省的规定,学业水平每年考两次,分别在一月和六月。本次报名的学业水平考试,只接受目前高二年级的学生报名,往届生可报名参加2010年1月举行的学业水平考试。户籍在我省,但在外省就读的高二学生,也可回我省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。我市设翠园中学、南头中学、宝安中学、龙城高级中学等四个报名站接受这些学生回来报考。如学生在当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可由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成绩证明(成绩若用原始分的按我省规定转换为等级成绩),我省予以承认。
四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,统一按普通高考的要求进行。实行交叉监考,电子监控,网上巡考。
市招考办负责人认为:进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并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份,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高考改革,有利于解决目前部分中学过早实行的文理分科的问题,有利于推进高中课改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。